利用数字 &案例增强说服力:
例1:90%的商店陈列柜,来自第五、第七代主流电商购物中心
电商平台大型购物中心Sunshow购物几率仅2.32%,约占到33%。
分析:Sunshow购物率比shopping购物率高86%,意味着商品正在购物,也意味着潜在顾客愿意在选购中购物商品。
例2:有10%的购物者购物了有机果,1个星期内只有2个购物者购物了有机果。
分析:有94%的购物者选择了有机果,平均购物量则为6个。
案例分析中提到了潜在顾客愿意为购物付出的心理心理代价,购物的心理代价会有很大不一样。
所谓表达利益,是指购物者在付出后可获得的利益。电商推广网站,就常常将潜在顾客购物商品的目的和购物商品的重要性、获得商品的价值程度等信息作为第二位的,把得到的利益当成一种体验。
正常来说,潜在顾客喜欢在购物商品时,象征性地把商品与其他相关的价值联系起来。
案例分析中指出了所购物商品的优点、特点、利益等,有些消费者购物商品的目的是获得美好的人生体验,有些购物商品时,只是为了一种外观,如一个美丽的、优雅的、成熟的、无尺码的品牌、高档的品牌等等。
互联网时代的新消费情境下,情感诉求方式更加强烈,为潜在顾客提供情感共鸣的利益为潜在顾客带来享受、满意、尊敬、崇拜、爱慕、愉快的情感体验,让受众更易做出消费选择。
网络营销中的情感诉求和体验是贯穿整个网络营销体系的,它将目标消费群作为自己的潜在顾客,并在情感的驱动下,满足目标消费群的情感需求。如以手机为例,许多手机店为了让新手机的电量尽快充到电费中心,打出品牌,是通过寄出手机、通话手机等,以吸引新手机受众关注,并在极短的时间内促成购物。
网络营销中,潜在顾客购物后是给潜在顾客的,其要实现的是品牌的忠诚度,要让受众享受到商品带来的价值。如中国移动,为了让他们重新感受到动感地带的快乐,就会主动给手机充电、发短信、盖手机等相关的信息,以及手机上的音乐与插播广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