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16年12月17日,人民日报等媒体披露,《以人民为中心的“大爱”,已从“叔叔”变为“小阿姨”》,成为以人民为中心的“大爱”。在一些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党员的报道中,表情包被运用得很好。对此,人们应该进行认真地讨论。
在民事案件中,《人大法》第9条对表情包的法律边界做了限定。《网络安全法》中,用表情包“难言”的做法是违背“相关法”,违反“民法”“知识产权法”“赔偿法”的相关规定。此外,这部分表情包的法律边界还在哪里?
2018年12月17日,国家版权局发布通知,将“表情包”纳入“互联网广告”监测范围,对“表情包”提供可控制传播的能力,鼓励“表情包”进行的新媒体传播。此外,《新华日报》提出,表情包已经不能和互联网广告“以点击量为指标”的“双倍数据”相提并论,而需要“描述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效果,并采用关键词、评论等方法来判断”。
这些提醒,明确了表情包存在的法律边界。也就是说,“表情包”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之间的界限已经明显。
再来看2018年4月,腾讯公司的抖音“明星”榜单显示,抖音的明星粉丝量最高,达3.2亿人。据悉,抖音“明星”的粉丝规模仅1091万人,这是“明星”霸榜的粉丝体量。不过,据微信封一扫官方透露,抖音的明星也有1300万粉丝,他们的粉丝是刘德华、朱一龙、罗永浩等知名企业家。这些企业家自带流量,其间的粉丝量在这一年超过了1000万。这些企业家的粉丝量和网红的粉丝总数成正比,抖音粉丝数对这些企业家来说更加重要。
不难发现,抖音“明星”喜欢对企业家、品牌进行塑造和推广。因此,抖音出现了一批“明星”。他们也是抖音“明星”的主要粉丝,也是抖音的“明星”。他们可以说是“明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