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上述法律的基本框架包括以下四部分:
一是通过广告的投放获得顾客信任。如果做法不对,顾客会怀疑商品的真实性和虚假性,有可能成为大V,甚至非法入侵网络,为虚假广告买单。例如,经常在超市里出售衣服的小伙伴,为了赚取利润,暴力掠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将价款分给他人,包括他人购买的产品和他人用于自己销售的衣服等。有些公司利用这样的方式获得顾客的信任,有意欺骗消费者,严重损害商家的信誉。
二是广告的形式与广告主的理念不符。与广告主的理念不符,例如,电视节目中,它们都是随意播放的,这类广告内容常常以严肃、刻板、偏见的态度,诱发消费者的不良情绪,对其产生不良影响。
第三,广告的投入不科学。当许多企业在推广电视广告时,他们往往盲目地使用了对广告内容的随意编排,而忽略了广告商的专业和理性的行为。消费者有时会在节目播出之前播放广告,并且对这些内容的修饰并没有达到一定程度,而且没有对其产生良好的印象,对其产生了不良的影响。
[摘要]:很多企业没有对电视广告做好相关的研究,却忽视了电视广告的实际效果和电视观众的划分,这会对电视广告的有效性产生很大的影响。在互联网时代,互联网广告不仅具有传播速度快、交互性强等特点,而且可以在消费者的心中形成良好的印象,同时具有强大的广告效应。为了获得最佳的推广效果,企业就必须对电视广告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设计,不断提高电视广告的投入产出比。
三、网络广告的发展现状
(一)网络广告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中占主导地位
网络广告发展至今,其已成为当今广告业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网络广告发展速度之快是其他媒体发展的基础,也是其他媒体发展的先决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