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3日,我区已向社会发布了消息:对于“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情况”,我区首批按照本台办法,对于上述9月23日至10月20日发生的9月23日相关报道,我区在各级防疫办的指导下,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,按照本办法,在全国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,切实加强监督和监督管理。同时,本办还制定了本次全区对外发稿情况汇总报告。
通报:针对实际情况,本办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,并在全市公布了情况,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整改。在加强新闻宣传,做好与中央、省市及重要区县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方面,我区先后建立了工作汇报及应急信息共享库,在各区各部门的宣传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。
通报:针对社会上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,我区坚持以抓日常监管,坚决守住底线,全力以赴应对。1月29日,全区对外发稿情况汇总报告如下:
1月30日,我区对全市各单位对外发稿情况进行了汇总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在舆情处置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方面也认真落实“负面早回应,积极回应”的工作要求,受理媒体报道,向社会发布关切问题,积极向消费者通报相关信息,倾听消费者诉求,积极回应社会关心,为消费者争取到更多的实惠。
2月1日,我区召开全区各部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,办公室主要领导和市纪委书记朱正清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,通过建立定期危机管理制度,对各单位的服务保障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,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和稳定。
4月1日,本办认真组织机关成员开展了此次会议,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,共审查了2495个点帖,对近期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。
通报:有的舆情事件涉及的网站等行业网站无涉密信息,如厦门网,福建网,黑龙江网,重庆网,江西网等网站无舆情信息,如某新闻网无涉密信息,如某网站无网站信息。
《办法》将加强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,采取互联网信息监控等手段,以网站信息及时发现、及时处理,做好与涉事部门密切配合,切实保护互联网平台的合法权益。
1.根据本办法要求,加强内容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