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,履行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医疗、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,在对质量开展评估时,其严格依照计划执行。但这样做的最大限度地遏制了质量的考核。然而,却可以说是《新闻工作管理条例》(《条例》)的真正目的。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履行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医疗、公共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。从严格的程度来说,《条例》没有明确规定要求,只是单纯的约束或者条例的妥协。但如果在实践中看到那些无良的企业,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,最终还是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,最终导致了一些职业上的失误,最后的结果也只是一地鸡毛。
法律权威性不高,新闻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
在目前的检察工作中,检察工作虽然不是太注重对新闻内容的审核,但是对新闻内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,新闻宣传的效果也越来越不好。例如,在立案审查的过程中,有的新闻被篡改、歪曲或是采编造成的新闻内容频频曝光,存在下列问题:
1.专业知识缺失,新闻工作人员多是行政机关的专业工作人员,但在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专业术语、不专业的词汇,有的文章标题和内容不一致,会影响到受众的阅读。
2.报道工作职责不明确,导致有的新闻宣传是随意捏造、照抄和擅自写作的,有的报道内容缺乏真实性和时效性,会严重影响新闻宣传效果。
3.新闻信息的针对性不强,有的新闻宣传只是针对某个具体的新闻事件或者某个时期的报道,却没有进行全面的报道,内容覆盖范围不广,难以对于群众产生更多的指导作用。
4.报道中发表不当言论违背职业精神,危害社会和谐,对于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,有的言论因为不了解,会被冠以虚假宣传的“小三”,甚至有的言论会被错误夸大,误导大众。
三、选择好新闻宣传的渠道,提高新闻宣传的效果
我国法律和法规还比较健全,能够预防一些不良新闻传播,因此新闻宣传工作在运用中,要善于通过甄别、筛选、取舍,挑选出一些适合使用的宣传渠道,这样才能更好的运用好新闻宣传,扩大其宣传效果。